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命名全省第一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决定》的通知
时间:2017年05月04日 来源: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2016年,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和《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方案》(甘交公路﹝2015﹞78号)精神,在省厅统一组织领导下,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扎实开展了“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经省厅考核验收,对工作表现突出的10个县(市、区)作为全省第一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予以命名,酒泉瓜州县名列全省第一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名单。希望各县(市、区)要以全省第一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为榜样,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力度,完善措施,积极争创“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现将《关于命名全省第一批“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决定》随文转发,请认真学习贯彻。
酒泉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