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2017年“千村美丽”示范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玉门市2017年“千村美丽”示范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已由玉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17年“千村美丽”示范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玉交字〔2017〕143 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由省补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组成。项目业主为玉门市地方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玉门市2017年“千村美丽”示范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共2项19公里,分别是:玉门市六墩乡柳北村千村美丽示范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共有4条线路,主线1条,支线3条,路线总里程9公里;玉门市赤金镇新风村千村美丽示范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共有12条路线,主线1条,支线11条,路线总里程10.045公里。全线设计标准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四级公路技术标准。玉门市六墩乡柳北村千村美丽示范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设计路面宽度6-5米,原路面结构形式为沥青路面,设计路面结构形式为3cm沥青混凝土(AC-10)罩面,在罩面与原路面之间设置粘层油。全线设路缘石,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玉门市赤金镇新风村千村美丽示范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行车速度20公里/小时,设计路基宽度7.5-3.5米,路面宽度6-3米,路面结构形式为:新建1.5cm沥青混凝土(AC-10)上面层+2.5cm沥青碎石(AM-13)下面层+16cm水泥(5%)稳定砂砾基层+10cm砂砾垫层;罩面为3cm沥青混凝土(AC-10)。全线设路缘石,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合同段划分
1、施工合同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近三年内成功完成过同类工程累计里程达40km(包含40km)以上施工项目且其中一项单项合同里程不少于15km,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具有良好社会信誉;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2、监理合同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含丙级);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交通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其它监理人员(监理团队)应具有相关资格证书并完全符合本项目的需要,且具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和良好社会信誉的独立法人单位。
3、根据《甘肃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信用评价定级为A级和B级的施工企业,可参加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信用评价定级为C级的施工企业,可参加本项目一个标段的投标;信用评价定级为D级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酒泉区域内公路项目投标活动。无全省全国综合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B级对待。
每个投标申请人可根据自己的信用等级对本项目的标段提出报名申请,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凡被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或在处罚期内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其它要求:
(1)凡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等活动的施工企业需将由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近两年内(2014年11月-2016年12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之一(非酒企业需在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后携证明原件到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更换,联系电话:0937-2612473)。
(2)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 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资格预审和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可以到企业所在地或者工程所在地(市、州或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5、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建项目,且在中标后将上述人员证书交至招标人,以便管理及核查,直至本项目完工。
6、本工程招标共设2个施工合同段,1个监理合同段,具体如下:
施工、监理合同段划分表
合同段 | 工程名称 | 里程(km) | 工程内容 |
YMGL—SG1 | 玉门市六墩乡柳北村千村美丽示范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施工 | 9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含缺陷责任期) |
YMGL—SG2 | 玉门市赤金镇新风村千村美丽示范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施工 | 10.045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含缺陷责任期) |
YMGL—JL | 玉门市2017年“千村美丽”示范村村组道路硬化工程监理 | 19.045 | 工程范围内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 |
7、计划工期:计划2017年8月1日开工,2017年9月20日竣工,计划工期50日历天。
8、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实施、完成、缺陷修复以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监理服务。
三、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自行判定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标书和参加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6月28日0时00分—2017年7月2日23时59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jqggzyjy.com.cn/)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方法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2、各投标申请人在网上规定的期限内下载标书,在网上成功报名后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为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持纸质版网上报名文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或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网上可以查询到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酒泉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近两年内(2014年11月-2016年12月)“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及彩色复印件)、查询函(原件及彩色复印件)、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备案表(报名备案表按给定的格式填写,每个标段一式四份)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递交(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企业视为不响应公告要求,报名不合格),递交时间为2017年7月3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17:00时),过期不于受理。
五、投标人注册信息、报名须知
为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登记号”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和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登记号”、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等信息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投标人也可以使用数字证书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网站在投标登记情况栏目查询。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和甘肃经济信息网同时发布。
七、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施工合同段: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标段
监理合同段: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合格的投标人于开标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银行缴纳完毕。
保证金账户如下:
投标保证金缴纳户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账 户:1018 1200 0448 585
提交投标保证金须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转账、网银及银行电汇等,不接受以现金方式的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按标段提交,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填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逐笔递交保证金的,也将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保证金办理指南”。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00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项目经理)不能到开标现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门市地方公路管理站
地址:甘肃省玉门市新城区广场路4号
联系人:孙振江 杨森
电话:13993711768 15393351445
招标代理机构:嘉峪关市宏顺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机场南路2228-10号
联系人:刘桂兰
电话:13909470958 18093705072
监督单位:酒泉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937-2656015
玉门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0937-3338358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