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答复
王鸿勇、高天亮、苗金凤、聂尚花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对瓜州县S239双塔水库至石包城公路进行改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项目已列入《酒泉市“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但未列入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交通提升建设的实施方案》和省政府印发的《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6873”交通突破行动方案》、《甘肃省“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为了促使该项目早日立项建设,酒泉市政府向省交通运输厅专题上报了《关于申请将S239线双塔水库至石包城公路项目列入省路网改造及“6873”交通突破行动计划的请示》(酒政发〔2017〕51号)市、县两级交通部门多次与省交通运输厅进行了衔接,省厅已考虑增列该项目入全省“6873”项目库。目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我局将督促瓜州县交通局在2017年10月前完成项目可研批复。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瓜州县全力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增列入全省“6873”项目库、并早日开工建设。
在此,非常感谢您们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黄 磊 联系电话:0937-2658961)
酒泉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