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桦 党组成员、公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李桦,男,1963年10月出生,甘肃金塔人,198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
1980.09--1982.07 甘肃省财贸学校会计专业学习;
1982.07--1985.03 甘肃省金塔县商业局糖烟酒公司工作;
1985.03--1990.06 甘肃省金塔县商业局工作(其间:1985.01--1987.12自考财贸经济刊授联合大学甘肃分校商业会计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0.06--1994.10 甘肃省原酒泉地区财政处工作;
1994.10--1998.12 甘肃省原酒泉地区财政处企业科副科长;
1998.12--2000.01 甘肃省原酒泉地区财政处企业科科长;
2000.01--2001.09 甘肃省原酒泉地区财政处农业科科长;
2001.09--2002.10 甘肃省原酒泉地区财政处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局局长;
2002.10--2003.11 甘肃省酒泉市财政局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局局长;
2003.12--2011.10 甘肃省酒泉市财政局任副局长(期间2008.09--2010.07中央党校函授法律本科班学习);
2011.10--2012.12 甘肃省酒泉市房地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2.12--2013.05 甘肃省酒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3.05--2015.09 甘肃省酒泉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2015.09—2016.04 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副主任;
2016.04—2017.09 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2017.09—至今 酒泉市公路运输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