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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与应急保障科

时间:2016年08月18日   来源:   浏览次数: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拟制辖区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制度和责任书;

3.牵头负责辖区内交通行业应急管理规章的制定;

  3.负责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和监督工作;

  4.负责交通行业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6.负责交通行业安全和应急保障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和报送;

  7.负责交通行业安全监管和应急保障人员的培训;

  8.负责交通行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9.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双基”建设方案的提出、检查、考核、总结和安全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对口上级单位和联系的市级部门:厅安全处,市安委会、安监局、道路安全协调委员会、民政局(抢险)、公安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