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战备办公室
时间:2016年08月18日 来源: 浏览次数: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国防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编制全市国防交通发展规划,对本地区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
3.负责全市国防交通建设项目申报、建设、管理和交(竣)工验收工作;
4.负责全市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制定,国防交通保障队伍组织,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交通保障;
5.负责全市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
6.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国防交通物资储备和调用;
7.负责全市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
8.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国防交通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对口上级单位和联系的市级部门:省交战办,市发改委等有关部门。